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发布的T/CI 1154—2025《智能快递分拣机》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制定。T/CI 1154—2025《智能快递分拣机》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2025年12月28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50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技术开发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 邮编 : 10019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I 1154—2025 | ||
| 中文标题 | 智能快递分拣机 | ||
| 英文标题 | Intelligent express sorting machine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16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25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8月25日 | ||
| 起草人 | 葛程捷、徐玮廷、孔旗、黄东曦、郭强、吴仁杰、孙韶敏、徐玮廷、刘波、王勇、潘余昌、付美园、王凡、韩智华、覃磊、张可宜、易超、朱富佳。 | ||
| 起草单位 |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杭州天锐机电有限公司、九识(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艮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驿龙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申通物资有限公司、威海新北洋正棋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快递分拣机的设备组成、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物流、快递行业中用于包裹分拣的智能分拣设备(以下简称“分拣机”)。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快递分拣机的设备组成、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2/25 20:41:47 | ||
*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于2025/12/25 20:41:4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25 20: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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