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发布的T/ZPP 245—2025《建筑用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PP》制定。T/ZPP 245—2025《建筑用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2025年12月26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80667P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调研、理论研讨、培训交流、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徐伟荣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绍兴路341号 | 邮编 : 31000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ZPP 245—2025 | ||
| 中文标题 | 建筑用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1.060.01 建筑构件综合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02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5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2月26日 | ||
| 起草人 | 杨茜媛、袁原、赵芝涛、李勇、郭建宗、余伟、李志国、何海江、陈耀、廖西洲、苏天、李选、王必成、邓斌、顾春涛、林晓青、付琪 | ||
| 起草单位 | 淮安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苏州千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聊城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保障中心、广州启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恒安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品臻融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瑞元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理工大学、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新咨联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弘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广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已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广东中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用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的应用。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用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的原材料技术要求、再生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再生骨料混凝土性能要求、生产与运输、施工与养护、质量检验与验收、安全与环保等要求。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2/25 15:59:55 | ||
*由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于2025/12/25 15:59:5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25 15: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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