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发布的T/JSREA 4004—2025《电化学储能电站验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SREA》制定。T/JSREA 4004—2025《电化学储能电站验收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2025年12月24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82628G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培训、交流、咨询、举办展览、信息服务等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国新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栋12层 | 邮编 : 210019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JSREA 4004—2025 | ||
| 中文标题 | 电化学储能电站验收技术规范 |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electrochemical energy storage power stations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7.10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1 电力生产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4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12月24日 | ||
| 起草人 | 施新春、宋健京、徐鹏、杨玉鹏、任一帆、吴斌、赵乾乾、钱君霞、梅建春、鲁晓莉、杨树梓、刘荣峰、李超、孔祥友、邵雪飞、张怡、孙邦伍、张海波、王辉、王晓、郑明瑞、吴磊、刘婵、雍菁菁、严慧、王一建、武子含、张立、王尧。 | ||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南京邮电大学、中电建(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科能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中电(中国)华东区、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北部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中科南京未来能源系统研究院、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冠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况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以锂离子电池为主要能源介质、额定功率不小于500 kW、额定能量不小于500 kW·h的固定式电化学储能电站的验收工作。其他类型电化学储能系统(如钠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等)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所适用的储能电站应具备并网运行能力,适用于接入35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化学储能电站。对于用户侧或配电网侧接入的储能系统,当其功率和能量满足上述要求时,亦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实体部分的验收流程和组织、土建工程验收要求、消防工程验收要求、电气工程验收要求、并网功能验收和涉网试验。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2/24 11:25:58 | ||
*由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于2025/12/24 11:25:5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24 11: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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