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个人登录 | 团体登录

昆明市环境保护联合会自我承诺

  昆明市环境保护联合会发布的T/KMSHJBHLHH 006—2025《磷石膏基胶凝型护坡绿化材料应用技术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KMSHJBHLHH》制定。T/KMSHJBHLHH 006—2025《磷石膏基胶凝型护坡绿化材料应用技术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昆明市环境保护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昆明市环境保护联合会
2025年12月22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昆明市环境保护联合会
登记证号 515301005527479708 发证机关 昆明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皓瑾
依托单位名称 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
通讯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327号兴铁宾馆二楼 邮编 : 650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KMSHJBHLHH 006—2025
中文标题   磷石膏基胶凝型护坡绿化材料应用技术规程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8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A022 造林和更新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2日
实施日期   2026年01月22日
起草人   张晖、钟晋、毕珺、李世华、刘磊、郭旭东、潘静、杨雪娇、康绍果、杨松霖、刘丽平、王赛、李刚、邓段斌、许金岚、郑红艳、吴鹏飞、刘勇、陈哲、张春红、宁平、李凯、孙鑫、戴取秀、黄一敏、施磊、包双友、李坤林、周永祥、魏家贵、李磊、曾润国、刘伟、盛勇、李学锋、李晓、常乔平、李强、黄皓瑾、易霞、龙贤聪、刘玉峰、史鹏程、李明贵、马杰文、汪满林、王术、吉智慧、刘贵东。
起草单位   云南云天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云南中环正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建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化云龙有限公司、昆明环联环境评估有限公司、云南红富化肥有限公司、云南吉相新材料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磷石膏基胶凝型护坡绿化材料的总体要求、技术指标和应用。 本文件适用于应用磷石膏基胶凝型护坡绿化材料对边坡、矿山废弃地、浅表矿坑、回填区、堆场、排土场以及石漠化土地等进行复垦、复绿。
主要技术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磷石膏基胶凝型护坡绿化材料,对边坡、矿山废弃地、浅表矿坑、回填区、堆场、排土场及石漠化土地开展复垦、复绿工程,明确了材料应用全流程的技术要求。

二、核心术语定义
1. 磷石膏基胶凝型护坡绿化材料:以磷石膏(或经煅烧/转晶制备的半水石膏,或两者混合物)为主要原料(占比≥50%),添加有机质、营养物质及水等成分,经特定工艺制成,具备胶凝、防护、水土保持、绿化及生态改善综合功能的生境基材。
2. 生境基材:人工配制的工程化生态功能材料,用于快速重建植被与生态系统。

三、技术指标要求
(一)原料控制
1. 磷石膏:附着水≤25%、二水硫酸钙≥65%、水溶性氟离子(干基)≤0.2%(依据GB/T 23456-2018检测)。
2. 半水石膏:半水硫酸钙(干基)≥40%、2h湿抗折强度≥0.5MPa、2h湿抗压强度≥1.0MPa、水溶性氟离子(干基)≤0.2%(分别依据GB/T 5484、GB/T 17669.3、JC/T 2073检测)。
3. 其他原料:自然土符合GB 15618要求;有机质若为污泥/淤泥需满足GB 4284(B级),其他来源符合NY/T 525要求。

(二)成品材料性能
1. 物理与养分指标:土壤容重≤1.5g/cm3、通气孔隙率≥25%、含水率≥15%、pH值5.5~8.0;有机质≥25g/kg、水解氮≥100mg/kg、有效磷≥50mg/kg、速效钾≥120mg/kg(依据CJ/T 340检测)。
2. 力学与防护性能:无侧限抗压强度≥0.25MPa(GB/T 17669.3)、降雨强度50mm/h时侵蚀模数≤200g/(m2·h)(SL 419)。

(三)污染物控制
1. 建设用地场景(矿山复垦、边坡治理等):铜、铅、六价铬等7项重金属含量符合GB 36600筛选值。
2. 农用地场景(石漠化治理等):镉、汞、砷等8项重金属含量符合GB 15618筛选值。
3. 氟化物含量:满足HJ 1415-2025土地利用相关要求。

四、检验规则
1. 批量标准:磷石膏/半水石膏/成品材料20000吨/批,自然土10000方/批,有机质1000吨/批,不足批量按一批计。
2. 取样要求:散装材料均匀布点≥20个,单样≥200g,总样≥4kg,缩分至2kg分存(试验样+备用样),密封保存并标注关键信息,备用样保存1周。
3. 合格判定:全部指标符合要求则合格;2项及以上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1项不合格时用备用样复检,复检合格方为合格。

五、应用技术规范
1. 设计:结合场地水文地质、气象条件及安全稳定要求,设计截排水系统(可配蓄水池),与周边环境协调。
2. 场地修整:清理浮土、碎石及不稳定区域,光滑岩质边坡需设置重力削减带等,施工前完成平顺修整。
3. 材料配制:分基层(主要原料+自然土+有机质)和面层(基层+植物种子);种子选用乡土物种(耐旱、根系发达等),禁止外来入侵物种,明确乔灌草配比要求。
4. 施工:以浆料形式采用喷播、浇灌等方式施工,喷播符合GB/T 38360或CJJ/T 292要求,分两次施工(先基层、后面层)。
5. 监测验收:建立污染物监测制度,保存原始记录;验收符合设计要求或GB/T 38360规定。
6. 养护管理:根据气候及植物需求实施水肥控制、种群调控及病虫害防治,可参照GB/T 38360执行。

六、核心目标
本标准固化了经示范工程验证的工艺技术,统一了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应用的技术规范,为磷石膏资源化利用(边坡复绿、石漠化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撑,助力工业固废消纳与生态修复协同发展。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12/22 22:04:14

*由昆明市环境保护联合会于2025/12/22 22:04:1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22 22:04:14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