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自我承诺
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发布的T/CZFEOF 2—2025《“稻虾藕遇”公共品牌使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ZFEOF》制定。T/CZFEOF 2—2025《“稻虾藕遇”公共品牌使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2026年01月29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 ||
| 登记证号 | 51510184569699629B | 发证机关 | 崇州市民政局 |
| 业务范围 | 开展合作社行业自律管理,教育培训会员,加强交流与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子明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崇州市崇庆街道滨江路南二段129号1栋2层24号 | 邮编 : 61123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ZFEOF 2—2025 | ||
| 中文标题 | “稻虾藕遇”公共品牌使用管理规范 | ||
| 英文标题 |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hong Geng” Regional Public Brand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20.99 有关质量的其他标准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1 农业专业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15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2月31日 | ||
| 起草人 | 靳西彪、李静、谢子明、李维杰、边少伟、王用瑜、刘宇、毛红洁、肖懿、宋丹、赵水伏、董治康、王泉、沈松明、龚财茂 | ||
| 起草单位 | 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都华地永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崇州市和旺地土地股份合作社、崇州市五星土地股份合作社、崇州市致康家庭农场、崇州市迎新土地股份合作社、崇州市绿优家庭农场、崇州市天宫土地股份合作社 |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稻虾藕遇”公共品牌使用管理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申请流程、使用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崇州市行政范围内经营主体使用“稻虾藕遇”公共品牌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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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由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于2025/12/15 16:21:0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15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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