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发布的T/ZJWIA 0018—2025《城镇供水厂原水藻类监测及预警技术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ZJWIA》制定。T/ZJWIA 0018—2025《城镇供水厂原水藻类监测及预警技术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
2025年12月11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0187741-7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研究、交流、推广、咨询、信息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朱奚冰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168号 | 邮编 : 31120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ZJWIA 0018—2025 | ||
| 中文标题 | 城镇供水厂原水藻类监测及预警技术规程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60.70 水的生物学特性的检验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05 |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610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09日 | ||
| 实施日期 | 2026年01月01日 | ||
| 起草人 | 赵薇、郭红峰、方榕华、郑建东、倪欣业、徐灏龙、汪国英、魏锦程、王佳函、翁天楚、董啸啸、林孔亮、陈玮、覃冬荭、胡天瀚、耿若真、陈京、许丽丽、董益鸣、丁梦娜、漏江超、罗枞、蔡露、沈志林、徐磊、孙蓓丽、桑一文 | ||
| 起草单位 | 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杭州环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泰林生命科学有限公司、江苏宏众百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监测 5.1 监测设备 5.2 监测点位 5.3 监测类型 5.4监测项目及频次 6 预警 6.1 分级预警 6.2 嗅味风险预警 6.3 预警响应 6.4 响应调整及终止 附录A (资料性) 城镇供水厂原水藻类的测定 离心-显微镜计数法 附录B (资料性) 城镇供水厂原水藻类应急处置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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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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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2/11 9:30:37 | ||
*由浙江省城市水业协会于2025/12/11 9:30:3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11 9: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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