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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研究会自我承诺

  中国能源研究会发布的T/CERS 109—2025《碳中和港口评价》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RS》制定。T/CERS 109—2025《碳中和港口评价》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能源研究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能源研究会
2025年12月09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能源研究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02248X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学术交流、书刊编辑、业务培训、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孙正运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16 邮编 : 100038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ERS 109—2025
中文标题   碳中和港口评价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99 有关环境保护的其他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M749 工业与设计及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9日
实施日期   2025年12月09日
起草人   吴宇震、于建军、代伟军、赵鲁华、齐斌、孙正文、孟琪、陈涵、郑怡珊、葛泽源、孟晓君、李海波、李强、于鹏飞、周朝丰、彭正文、冯晨旭、王少鹏、宋兆光、王鹏、张玉丽、张龙、吴江、赵仁浩。
起草单位   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凯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山东省新桥城乡融合发展有限公司、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山绿碳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碳中和港口评价的基本原则与要求规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取值规则、评价结果判定规则和评价活动组织实施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码头公司运营范围开展碳中和港口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   3. 标准主要内容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碳中和港口评价的基本原则与要求规定了评价指标体系、取值规则、评价结果判定规则和评价活动组织实施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码头公司运营范围开展碳中和港口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 33760 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GB/T 32150-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2006 IPCC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
JR/T 0244—2022 碳金融产品
JT/T 1103 港口能源消耗统计及分析方法
JTS/T 105-4-2020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
JTS/T 163-1-2021 港口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 第1部分:集装箱码头
IMO 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
ISO 14064-1:2018 温室气体-第1部分∶组织层面指导量化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的规范
ISO 14064-2∶2019 温室气体-第2部分∶关于温室气体减排或清除增强的量化、监测和报告的项目及指南规范
ISO 14064-3∶2019 温室气体-第3部分∶温室气体声明核查与审定的规范及指南
ISO 14068-1:2023 气候变化管理-向净零值过渡-第一部分:碳中和
ISO 14083:2023 Greenhouse gases —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rising from transport chain operations
PAS 2060:2014 碳中和论证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主要包括碳中和港口carbon neutral ports、温室气体排放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温室气体源greenhouse gas source、温室气体汇 greenhouse gas sink、温室气体清除greenhouse gas removal、碳信用offset credits、碳抵消 carbon offset等定义。
(4)评价基本原则与要求
基本原则:客观独立、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专业严谨、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
总体要求:碳中和港口评价应在满足港口管理服务功能的前提下,以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为目标,采用完善的、科学的、先进的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技术和措施,持续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5)评价指标体系
明确了核算边界,分别列明了管理要求、基础设施、能源使用与节约、碳抵消实施5项一级指标和11项二级指标。
(6)取值原则
所有指标数据需以经第三方验证的监测记录、统计报表或权威证明文件为依据。。
(7)评价结果形成规则
当港口满足评价方案给出的综合评价标准和要求时即可判定为碳中和港口,相应类型、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及C级,其中AAA级为最高等级,C级为最低等级,具体请见附录A碳中和港口等级分类。
(8)评价活动的组织实施 ?
港口宜委托标准归口协会及具备碳中和类认证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碳中和港口评价,确认碳中和港口实施过程按本文件执行,且在一定时间段内实现不同程度状态。
碳中和港口评价流程包含申请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评价阶段、持续改善阶段。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12/9 11:20:27

*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于2025/12/9 11:20:2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9 1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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