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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发布的T/CDSA 301.5—2025《航行潜水作业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DSA》制定。T/CDSA 301.5—2025《航行潜水作业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
2025年12月15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2106XX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行业自律、专业培训、技术推广、书刊编辑、国际合作、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展览展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丽萍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1号楼4805室(望京绿地中心中国锦) 邮编 : 10002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DSA 301.5—2025
中文标题   航行潜水作业规程
英文标题   Code of practice of diving operations on liveboating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40 水路运输
中国标准分类号   中国
国民经济分类   G553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1日
实施日期   2026年01月01日
起草人   董东方、孙华龙、徐佳、蒋挺华、杨美志、张杨庆、张洪军、袁兵、安秀荣、邱新杰、关丽敏、张辉
起草单位   深圳市蓝海潜水工程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深圳华威近海船舶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鳞海洋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1.名称
中文名称“航行潜水作业规程”,英文名称“Code of practice of diving operations on liveboating”,准确反映标准主题与适用范围。
2.内容和结构
正文包含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人员要求、船舶和潜水装备要求、作业要求和风险防控7个部分,结构清晰,全面规范航行潜水作业各环节。
3.范围
规定了人员、船舶和潜水装备、作业和风险防控等方面要求及作业流程和安全管理内容,适用于航行潜水作业的基本操作,明确了适用边界。
这里也建议了一般情况不建议使用航行潜水作为常规潜水,只有在其他潜水方式无法实现时,或航行潜水可能相比更安全时,才建议使用航行潜水作业。国际上也是这样建议的。
4.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了GB 26123 空气潜水安全要求和JT/T 1452 潜水打捞术语2项标准,为标准技术内容提供依据。
5.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引用JT/T 1452界定的术语。
对航行潜水(liveboating diving)进行了定义,是指在潜水支持船移动的状态下进行的潜水作业。后根据专家意见,为了与动力定位船舶潜水有所区别,改为“由船长或船舶驾驶员手动操纵船舶主推进系统维持潜水支持船移动状态下进行的潜水作业。”
6.基本要求
因为航行潜水也是一种潜水,所以必须首先在遵守基本潜水安全规则的情况下开展。所以这里规定了除本文的特殊要求外,“应符合GB 26123的相应要求。”
7.人员要求
对潜水人员、船员的经验进行了要求。对不同长度的船舶进行了人员配备数量和岗位配备进行了要求,主要参考了协会《潜水及水下作业通用规则》(第2版)第8章第8节“航行潜水”和国际潜水承包商协会《商业潜水与水下作业国际公认标准(6.5版》第8章第2节“航行潜水”等的规定。小型船舶的人员数量根据专家意见调整至5人。
8.船舶和潜水装备要求
对船舶和潜水装备进行了要求,主要参考了协会《潜水及水下作业通用规则》(第2版)第8章第8节“航行潜水”和国际潜水承包商协会《商业潜水与水下作业国际公认标准(6.5版》第8章第2节“航行潜水”等的相关规定,以及JT/T 1281-2019 近海潜水支持船选择技术要求、编写单位作业经验和专家意见。
9.作业要求
作业要求包括了作业限制、作业前准备和潜水作业过程3个部分,对每个部分的操作进行了规定。作业要求主要参考了协会《潜水及水下作业通用规则》(第2版)第8章第8节“航行潜水”、国际潜水承包商协会《商业潜水与水下作业国际公认标准(6.5版》第8章第2节“航行潜水”和国际海事承包商协会(IMCA)D014的7.6节等的相关规定,以及GB 26123空气潜水安全要求的相关规定和编写单位的作业经验等。
潜水作业过程的条款编写后经专家意见改为两个部分:“潜水人员操作要求”和“船员操作要求”,分别做了规定,以便区别和界定。
原6.3.5(现7.3.2 c))“驾驶员应控制船舶移动速度≤0.5节,转向角度≤15°/min,并实时记录船位坐标(精度≤1 m)。”和原6.3.9(现7.3.2 e))“当船舶横倾>5°、纵倾>3°时,船长或驾驶员应立即通知潜水监督停止作业。”这些数据是在调研相关潜水作业单位(如上海打捞局、广州打捞局、武汉救捞局、深圳华威公司等)后,编写组讨论确定。
原6.3.6(现7.3.1 d))“潜水时,一次只能使用一种水面供电工具,小型电缆(如电位测量或管道跟踪器电缆)应绑扎在潜水员脐带上,并保持间隔≤2 m。”中的2m,后经专家建议改为1m,原因是2m太宽,容易分开,风险高。
原7.2.3(现8.2.2)“潜水员水下作业时间宜控制在45 min之内,避免疲劳”和原7.2.4(现8.2.3)“船舶驾驶员连续操船时间易不超过2 h,应轮换值班”这些时间数据是在调研相关潜水作业单位后,编写组讨论确定。
专家审查后,建议45min改为35min,因为45min需要在15m停留减压,考虑不水下减压,所以按照专家意见改为作业时间35min。
10.风险防控
风险防范包括了一般风险防范、人员风险防范、船舶与设备风险防范、作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5个部分,提出了风险防控的主要要求,为具体操作提出了纲领性要求。主要参考编写单位以往船舶操作风险评估和工作安全分析报告,以及专家意见后编写。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12/8 15:23:49

*由中国潜水救捞行业协会于2025/12/8 15:23:4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8 15: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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