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炼焦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发布的T/CCIAA 33—2024《干熄焦与湿熄焦的判定-平衡水分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CIAA》制定。T/CCIAA 33—2024《干熄焦与湿熄焦的判定-平衡水分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2025年12月03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6869R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石岩峰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6号荣宝大厦10层1026 | 邮编 : 100011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CIAA 33—2024 | ||
| 中文标题 | 干熄焦与湿熄焦的判定-平衡水分法 |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3.04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5 质检技术服务 |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4月01日 | ||
| 起草人 | 赵 奇、鲁 励、王 岩、陈大鹏、钟子豪、徐秀丽、吴成林、王 卫、张东星、谢洪松、肖 峰、宋渊博、彭书科、徐加顺、孙中才、王建波、师晋垲、程 晨、冯家俊 | ||
| 起草单位 |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商品交易所、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力鸿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亚鑫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汇善实业有限公司、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基础界定内容 适用范围与术语:标准仅适用于冶金焦炭,还明确了核心术语,比如焦炭平衡水分指焦炭饱和吸水后,经(60±5)℃干燥 4 小时,再以(175±5)℃干燥至质量恒定,用质量损失分数表示的水分;同时明确焦炭类型按熄焦方式分为干熄焦炭和湿熄焦炭。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定检测过程需遵循 GB/T 1996《冶金焦炭》、GB/T 1997《焦炭试样的采取和制备》、GB/T 2001《焦炭工业分析测定方法》等标准,保障检测流程和结果的规范性。 核心判定逻辑:先测焦炭全水分,若全水分≤1.0%,直接判定为干熄焦;若全水分>1.0%,则需开展平衡水分试验。试验后平衡水分≤1.0% 为干熄焦,平衡水分>1.0% 为湿熄焦,以此排除运输、储存中外部因素带来的水分干扰。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2/3 14:21:25 | ||
*由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于2025/12/3 14:21:2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2/3 14:21:25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