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发布的T/CI 912—2025《规模化猪场消杀机器人》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制定。T/CI 912—2025《规模化猪场消杀机器人》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2025年11月24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50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技术开发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 邮编 : 100190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I 912—2025 | ||
| 中文标题 | 规模化猪场消杀机器人 |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ig farm sanitization robots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40.99 有关农用建筑物和装置的其他标准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9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17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2月17日 | ||
| 起草人 | 朱佳明、卢书杭、简悦、田坤、谭琼、蒲施桦、刘作华、齐仁立、李修松、刘渝华、田满昌、田万超、刘安迪、蒋惠江。 | ||
| 起草单位 |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生猪技术创新中心(重庆)、大牧人机械(胶州)有限公司、青岛大牧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鸿农牧机械有限公司。 |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猪场消杀机器人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与贮存及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化猪场内环境消毒、 杀菌等防疫活动的移动式消杀机器人设备 (以下简称 “机器人”)涉及环境、 设备表面、 饲养区等消毒作业场景。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猪场消杀机器人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与贮存及记录。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1/20 23:24:28 | ||
*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于2025/11/20 23:24:2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1/20 23: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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