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CCSA 704—2025《公有云自服务能力分级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CSA》制定。T/CCSA 704—2025《公有云自服务能力分级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2026年01月23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
| 登记证号 | 50001924-2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标准制定、标准推进、试验验证、咨询服务、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国际合作、展览展示、书刊编辑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闻库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 | 邮编 : 100191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CCSA 704—2025 | ||
| 中文标题 | 公有云自服务能力分级要求 | ||
| 英文标题 | Classification criteria for public cloud self service capability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220.01 数据存储设备综合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L70 |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20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
| 起草人 | 邹文浩、翟方钰、闫丹、杨广贺、张敏、李萌、郑佳佳、杨明、李晓一、池庆国、张博、赵华、董勇 | ||
| 起草单位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指引云服务提供者构建公有云服务的自服务能力,也适用于云服务用户评价所使用云服务的自服务能力,并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衡量云服务自服务能力的依据。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云服务提供者向云服务用户提供云服务与云资源过程中的自服务能力和要求,并对自服务能力进行分级。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1/7 9:12:17 | ||
*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于2025/11/7 9:12:1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1/7 9:12:17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