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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发布的T/SGIPA 041—2025《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评价标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GIPA》制定。T/SGIPA 041—2025《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评价标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
2025年10月3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440300502694006C 发证机关 深圳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政策、法规和战略调研,开展绿色产业结构与发展方向及技术标准研究,提供市场预测和会员咨询、会员培训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叶支春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园岭街道八卦三路88-8号清凤荣盛创投大厦325-326室 邮编 : 518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GIPA 041—2025
中文标题   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评价标准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20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D441 电力生产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31日
实施日期   2025年11月10日
起草人   吴延奎 朱树园 罗磊 浦至 周俊杰 高龙 郑坤 郑向远 黄静 李子贤
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学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云科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技术的术语、定义、总则、基本规定、系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既有建筑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的技术评价,不适用于居住建筑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技术评价和新建公共建筑空调系统的节能评价,不适用于多联机系统、分体空调系统、集中供热系统等非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的技术评价。
       以现行有关标准有《公共机构建筑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程》(T/CECS 935-2021)、《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202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既有建筑改造技术管理规范》(DBJ/T 15-178-2020)、《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DBJ33T 1341-2025)等文件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技术标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规定、系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内容,确保行业从业人员工作的科学性、一致性和准确性,为建立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评价体系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10/31 14:55:53

*由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于2025/10/31 14:55:5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0/31 14: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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