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发布的T/CAB 0431—2025《AI药物研发全流程数据驱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B》制定。T/CAB 0431—2025《AI药物研发全流程数据驱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2025年10月1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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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09059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成果推广 展览展示 教育培训宣传普及 书刊编辑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建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8幢2层8201 | 邮编 : 10008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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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B 0431—2025 | ||
中文标题 | AI药物研发全流程数据驱动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Data-drive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I-driven full-process drug development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120.01 制药学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L 70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1 软件开发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 ||
起草人 | 刘振明、沈宁、陈永利、路璐、孙晨、王亮、莫传灼、郑铮、沈孝坤、黄金文、黄博、席作栋、张玉书、于笑然、李盛、仉佃星、王小雪、杨羿、王中健、沈倩诚、何衢、梅光明、胡江宁、王文佳、魏宇、许巨良、陈雄文、唐海谊、曹东如、付饶、樊东柱、高刚。 | ||
起草单位 | 北京大学、良渚实验室、上海睿智医药研究集团有限公司、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予路乾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甫康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华谱科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上海镁睿科技有限公司、摩熵数科(成都)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宇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普立方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瑞博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数智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迪诺标准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医科大学、澳门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人工智能药物发现中心、北京中聚天成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AI药物研发全流程中数据收集与整合、数据分析与建模、模型验证与评估、数据管理与安全的技术要求,以及配套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明确了人工智能(AI)技术应用于药物研发全流程数据驱动环节的核心要求与操作规范,适用于AI药物研发相关的科研机构、制药企业、技术服务提供商等主体开展数据驱动的药物研发活动,覆盖从药物研发初始的靶点发现阶段,到分子设计(含分子生成、分子优化)、虚拟筛选、临床前研究,再到临床试验的数据处理与模型应用等全流程关键环节。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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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0/14 15:03:48 | ||
*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于2025/10/14 15:03:4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0/14 15: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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