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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发布的T/SQIA 137—2025《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塑料购物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QIA》制定。T/SQIA 137—2025《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塑料购物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
2025年10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
登记证号 51440300C17546584G 发证机关 深圳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信息服务、技术交流、会员咨询服务、会员培训、展览、编辑出版会刊。(具体见本会《章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钟勇
依托单位名称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民路8号3楼 邮编 : 815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QIA 137—2025
中文标题   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塑料购物袋
英文标题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assessment of plastic shopping bags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环境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号   CCS Z 04
国民经济分类   M745 质检技术服务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实施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起草人   罗凌云、何雨霞、虞恒、张蔚福、魏婷、廖丹、刘丽娜、陈世珍、王国瑞、张力、蔡木城、何祖兵、许长城、蔡佳君、张坚洪、张苏成、刘承志、吴勇、郑永斌、李昕。
起草单位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超然新材料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市聚亿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崇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宏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星宇(广东)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奥巴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愷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鼎胜胶粘塑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包道美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窑鸡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嘉利胶袋制品厂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范围   本文件作为塑料购物袋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FP-PCR,规定了塑料购物袋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数据和数据质量、分配、影响评价、产品碳足迹解释、产品碳足迹通报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传统塑料树脂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薄膜,经热合或粘合等制袋工艺加工制得的非降解塑料购物袋,也适用于塑料与其他材料复合的非降解购物袋(以下简称塑料购物袋)。 本文件不适用于仅以包装使用但不以携提为目的塑料袋,如塑料连卷袋(也称撕裂袋或点断袋)等。本文件不适用于淀粉基塑料购物袋、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作为塑料购物袋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FP-PCR,规定了塑料购物袋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数据和数据质量、分配、影响评价、产品碳足迹解释、产品碳足迹通报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传统塑料树脂为主要原料生产的薄膜,经热合或粘合等制袋工艺加工制得的非降解塑料购物袋,也适用于塑料与其他材料复合的非降解购物袋(以下简称塑料购物袋)。
本文件不适用于仅以包装使用但不以携提为目的塑料袋,如塑料连卷袋(也称撕裂袋或点断袋)等。本文件不适用于淀粉基塑料购物袋、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10/11 17:24:40

*由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于2025/10/11 17:24:4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0/11 17: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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