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自我承诺
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发布的T/SQIA 134—2025《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磁共振成像系统》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SQIA》制定。T/SQIA 134—2025《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磁共振成像系统》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
2025年10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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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300C17546584G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信息服务、技术交流、会员咨询服务、会员培训、展览、编辑出版会刊。(具体见本会《章程》)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钟勇 | ||
依托单位名称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民路8号3楼 | 邮编 : 815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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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SQIA 134—2025 | ||
中文标题 | 碳足迹评价技术要求 磁共振成像系统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footprint assessment of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system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10 环境管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Z 04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5 质检技术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0月11日 | ||
起草人 | 罗然、陈金地、刘芳、胡华军、官伟、苏寅初、王冠、谢洋洋、钟嘉宝、朱元春、郭强、于鑫淼、栗燕、闫慧、梁翊天。 | ||
起草单位 | 西门子(深圳)磁共振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超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 ||
范围 | 本文件作为磁共振成像系统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FP-PCR,规定了磁共振成像系统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数据和数据质量、分配、影响评价、产品碳足迹解释、产品碳足迹通报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YY 9706.233—2021医用电气设备中定义的磁共振成像系统的产品碳足迹评价。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作为磁共振成像系统产品碳足迹-产品种类规则CFP-PCR,规定了磁共振成像系统产品碳足迹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数据和数据质量、分配、影响评价、产品碳足迹解释、产品碳足迹通报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YY 9706.233—2021医用电气设备中定义的磁共振成像系统的产品碳足迹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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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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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0/11 17:19:49 | ||
*由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于2025/10/11 17:19:4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0/11 17: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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