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标准化协会自我承诺
内蒙古标准化协会发布的T/IMAS 108—2025《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方法——热解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IMAS》制定。T/IMAS 108—2025《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方法——热解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内蒙古标准化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内蒙古标准化协会
2025年10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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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内蒙古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500005026981704 | 发证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媛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和塔拉西街蒙草种业中心 | 邮编 : 01007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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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IMAS 108—2025 | ||
中文标题 | 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处理方法——热解法 | ||
英文标题 | 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module recycling method - Pyrolysis method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30.50 回收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421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0月24日 | ||
起草人 | 李秋娟、袁浩然、吴奔腾、初建祥、弓建新、张旭东、王振华、张前、李伟浩、张岩、陈东旭、吕媛、郭伊阳、郭飞宏、鲁丽花、张文慧、崔春霞、王涛、高杨、付炯、孙婷婷、布仁其其格、刘璐、韩军、王建民、景彩虹、张洪嘉、王沪东、张涛、任常峰、包艺扬、吕芳、徐俊屿 | ||
起草单位 | 内蒙古润蒙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晶环嘉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筑友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业委员会光伏回收产业发展合作中心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处理过程中热解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各组分处理的技术要求、指标、检验方法及管理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晶体硅光伏组件基于热解法的回收处理,其他光伏组件的回收处理可参照适用。涵盖热解处理工艺、生产、检验和验收全流程,为相关企业工艺改进与优化提供参考,并为行业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的监管与指导提供依据。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晶体硅光伏组件回收处理过程中热解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各组分处理的技术要求、指标、检验方法及管理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晶体硅光伏组件基于热解法的回收处理,其他光伏组件的回收处理可参照适用。涵盖热解处理工艺、生产、检验和验收全流程,为相关企业工艺改进与优化提供参考,并为行业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的监管与指导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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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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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0/10 14:43:09 | ||
*由内蒙古标准化协会于2025/10/10 14:43: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0/10 14: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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