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自我承诺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发布的T/CSES 187—2025《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技术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SES》制定。T/CSES 187—2025《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技术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025年10月1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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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5342N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书刊编辑,成果推广,继续教育,科学普及,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夏祖义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 邮编 : 10008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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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SES 187—2025 | ||
中文标题 | 挥发性有机物(VOCs)走航监测技术规程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cruise monitoring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10 环境管理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00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2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22日 | ||
起草人 | 崔莉妍、姚诚纯、吕晓君、高雷利、周广飞、刘健、庄思源、黄佳玮、陆一峰、贾济通、 张子健、唐智和、林宣雄、魏振波、刘辉、强浩东、王帅、薄志强、胡丹、李金泰、姬红波、李煜、闫杰、解鵬、 杜华安、施梁、彭思贵、许洁。 | ||
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上海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唐山市环境监控中心、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长天长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电智控(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汇氏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环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要求、走航监测车辆选型与仪器配置、走航监测方案、走航监测内容、走航监测结果应用、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 本文件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例行走航监测及应急走航监测。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主要包括前言及正文两大部分:前言部分主要包括遵循的标准化工作导则、起草单位、归口单位、起草人等;正文部分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走航监测技术要求、走航监测车辆选型与仪器配置、走航监测方案、走航监测内容、走航监测结果应用、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等9个章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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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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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0/9 16:48:21 | ||
*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于2025/10/9 16:48:2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0/9 16: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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