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名牌事业促进会自我承诺
江苏名牌事业促进会发布的T/JSMCH 004—2025《江苏省社会责任典范企业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SMCH》制定。T/JSMCH 004—2025《江苏省社会责任典范企业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名牌事业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名牌事业促进会
2025年10月0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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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苏名牌事业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95592W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战略研究、信息咨询、协调服务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逸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朝天宫街道虎踞南路90号江苏经济报202室 | 邮编 : 21000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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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JSMCH 004—2025 | ||
中文标题 | 江苏省社会责任典范企业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Jiangsu Province model enterprise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20.20 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L729 其他商务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09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0月23日 | ||
起草人 | 张文昌、蒋学明、陈建华、张光耀、杨水明、徐木金、周柏青、凌娅、金继阳、 丁山华、赵志、林学虎、任乐天、戴伟、白云、诸萍、黄一新、姜洪飞、沈洪洋、董毅、吴君三、蔡卫 明、董才平。 | ||
起草单位 | 江苏名牌事业促进会、常州华利达服装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恒信集团有限公司、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江苏金峰水泥集团 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利安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 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轻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江船 业集团、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煤长江地质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社会责任典范企业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动态管理机制。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名牌事业促进会对江苏省内社会责任典范企业的评价工作。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社会责任典范企业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动态管理机制。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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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0/9 13:39:36 | ||
*由江苏名牌事业促进会于2025/10/9 13:39:3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0/9 13: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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