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T/GDAEPI 41—2025《“绿岛”模式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活性炭再生技术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AEPI》制定。T/GDAEPI 41—2025《“绿岛”模式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活性炭再生技术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5年10月09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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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C03633142A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技术培训、咨询服务、中介协调。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麦建波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18楼C | 邮编 : 510045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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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AEPI 41—2025 | ||
中文标题 | “绿岛”模式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活性炭再生技术指南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activated carbon regeneration technology in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treatment under the green island model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30.10 固态废物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0月29日 | ||
起草人 | 庄志鹏、刘玉兵、冯伟铭、苏荣欢、何梦琪、陈雄波、石波、杨乐能、严兰明、朱湘林、李云飞、王宜志、许晓婷、冯逍、石海佳、曾文豪、彭蜜权、郭珊珊、刘庆昌、阮文华、黄德智、张仲军、严超群、刘溯源、廖康维、王鲁。 | ||
起草单位 | 广州华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环协科技咨询开发中心、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智荟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绿炭活性炭有限公司、广东健态实业有限公司、韶关市和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山市格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紫科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迈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确立了“绿岛”模式下利用活性炭治理工业有机废气的总则,提供了分散吸附、废活性炭的更换运输与储存、集中再生、再生活性炭出厂、运维能力及服务管理等技术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以“绿岛”模式为前提的利用活性炭吸附技术治理VOCs并具备可再生能力的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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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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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0/9 9:35:56 | ||
*由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于2025/10/9 9:35:5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0/9 9: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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