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口腔医学会自我承诺
中华口腔医学会发布的T/CHSA 099—2025《上颌骨缺损赝复体序列修复治疗专家共识》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HSA》制定。T/CHSA 099—2025《上颌骨缺损赝复体序列修复治疗专家共识》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口腔医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口腔医学会
2025年10月0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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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华口腔医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8514J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开展口腔医学 学术交流 专业培训 展览展示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郭传瑸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四层 | 邮编 : 10008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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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HSA 099—2025 | ||
中文标题 | 上颌骨缺损赝复体序列修复治疗专家共识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60.01 牙科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0月30日 | ||
起草人 | 李彦、吴淑仪、廖贵清、杨冬叶、郑广森、赵铱民、周永胜、张陈平、尚政军、蔡志刚、韩正学、白石柱、吴国锋、佟岱、李春洁、焦婷、孙坚、李亚男、冯志宏、金磊、伊哲、汤春波 | ||
起草单位 | 由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负责起草,空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及附属口腔医院参与起草。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给出了上颌骨缺损赝复体序列修复治疗的专家共识。 本文件适用于因肿瘤切除、炎症、外伤及先天等因素引起的上颌骨、硬腭伴或不伴软腭组织缺损的赝复体修复,常规包括上颌骨缺损的全周期多学科诊疗、赝复体序列修复、序列口面肌功能训练和主客观功能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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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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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0/1 14:54:19 | ||
*由中华口腔医学会于2025/10/1 14:54:1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10/1 14: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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