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发布的T/UNP 9—2025《婴幼儿专用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UNP》制定。T/UNP 9—2025《婴幼儿专用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
2025年09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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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0331X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政策研究、国际合作、业务培训、展览展示、信息交流、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栩男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 | 邮编 : 100007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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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UNP 9—2025 | ||
中文标题 | 婴幼儿专用饮用天然水 | ||
英文标题 | Drinking natural water specific for infant and toddler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60.20 无酒精饮料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52 饮料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
起草人 | 关洁、崔艳柔、刘彪、邹喜记、林国威、张燕、刘光富、赵六永、肖竞舟、王云飞、苗杰、邹亮、李颖、刘博、陈晓黎、胡晓艳、杨铭源、张丛光、白绍涛、刘宣妤、彭伟斌、徐辉、黄耀强、张小芳、程映雪、张海波、黄伟全、董云娟、黎晓晖、王书娟、刘翠霞、杨伟坤、杨益萍、许娅楠、徐海青、景智波、崔国超、崔飞玲、倪祥田、胡思梦、谭敏慧、何逸珊、周波、野文赟、郭佳诚、龙维、毛美春、桂登煜、倪艺瑾、佘骄、钟志洪、刘巧、张珺、李静 | ||
起草单位 | 广州硒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道质量标准检测技术服务(广东)事务所(普通合伙)、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百岁健养生馆、广州合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计量大学、深圳大学、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广州市微量元素研究所(普通合伙)、广东省中医院、广东理工学院、深圳市道无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深圳市政府采购协会、广东省保健协会、广东省安之月子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安儒星悦母婴护理有限公司、广东喜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全优加家庭服务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承载希望母婴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得宝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市蕴初安然母婴护理有限公司、韶关市首嘉妈咪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天爱医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鸿睿贝之语母婴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萌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茂名市萌宝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喜合大健康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清创新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天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东中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食养视界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上医古法传承医技(深圳)有限公司、广东元素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元力指数科学研究中心(深圳)有限公司、广东中正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益阳中康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明确适用于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专用饮用天然水(属饮料类中的饮用天然水,非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生产与检验,规定了其基本条件、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核心内容。基本条件要求水源地每半年至少1次全项目检测、符合天然特性且不依赖公共供水,采集过程避免污染且无化学净化;技术要求涵盖感官(色度≤5度等)、理化(钠≤20mg/L等)、污染物(铅≤0.005mg/L等)、微生物(大肠菌群等均不得检出)、放射性(总α≤0.1Bq/L 等)、农药残留(风险农药不应检出)等多维度指标及对应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区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明确组批、抽样、检验项目及合格判定标准;标志标签需标注“婴幼儿专用(0个月~36个月)”等内容且禁用误导性用语,包装禁用PC材料,运输贮存需避免污染与不良环境影响。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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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9/26 15:03:54 | ||
*由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于2025/9/26 15:03:5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9/26 15: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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