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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发布的T/CACEM 48.2—2025《交通运输企业环境社会治理(ESG) 第2部分 信息披露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CEM》制定。T/CACEM 48.2—2025《交通运输企业环境社会治理(ESG) 第2部分 信息披露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2025年09月2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登记证号 50001110-1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理论研究、信息交流、专业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骋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207-1208 邮编 : 100055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ACEM 48.2—2025
中文标题   交通运输企业环境社会治理(ESG) 第2部分 信息披露指南
英文标题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for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s – part 2: information disclosure guidance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2
国民经济分类   G553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6日
实施日期   2026年01月01日
起草人   刘中国、崔广建、秦涛、罗剑、彭令发、韩彦来、尤学峰、杜驹、林超明、冯骏、周银芳、王晶晶、杨悦、叶东游、周俊、李涛、赵芳敏、王永琼、齐海源、李志浩、黄小晶、邱高顺、周洲、陶彬义、林晖、陈曦、王军、任洁、张重庆、林晗、刘梓健、陈辉、崔传志、李思为、庞新宇、刘佳悦、董妍、康启兵、尚煜、邢建旭、赵鑫、徐荣、王昊、林伟、刘镭、韩奇、赵新胜、李媛媛、王亚琼、王思迪、赵家伟。
起草单位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中交企协社会责任(ESG)工作委员会、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港航船舶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环海船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泓鑫科技有限公司、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安徽交检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南燕生态环境研究实验室(深圳)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交通运输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原则、指标体系、披露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交通运输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
主要技术内容   4 披露指标体系
5.1 指标体系分级
5.1 环境议题
5.1.1 环境管理
5.1.2 节能减排
5.1.3 生态环境影响与治理
5.1.4 资源节约
5.2 社会议题(增加反恐)
5.2.1 安全
5.2.2 社会责任(国际-国内-区域排序)
5.2.3 社区贡献
5.2.4 客户服务及权益
5.2.5 供应链管理
5.3 治理议题
5.3.1 企业治理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9/26 10:41:37

*由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于2025/9/26 10:41:3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9/26 10: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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