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发布的T/EERT 071—2025《维生素合成 副产氯化钠》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EERT》制定。T/EERT 071—2025《维生素合成 副产氯化钠》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25年09月2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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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3217020899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贯彻方针政策、咨询与培训、技术推广与创新、国际交流、承办政府委托的有关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胡芬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9层906室 | 邮编 : 31001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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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EERT 071—2025 | ||
中文标题 | 维生素合成 副产氯化钠 | ||
英文标题 | by-product sodium chloride of vitamin synthesi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060.50 盐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03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9月10日 | ||
起草人 | 严雪萍、柳枫、方寒、余彦寒、魏军、丁化、姜涛、孙永陆、张辉、葛淑婷、吴龙飞。 | ||
起草单位 |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花园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定远县佳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远航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
范围 | 适用于维生素合成中环己烯制备工段含氯化钠混合液预处理后经两级氧化脱色、蒸发、结晶、过滤等工艺制得的副产氯化钠,可作为生产水泥助磨剂、印染助剂、纯碱、氯碱等的原料,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作食用盐,不得直接用于食品、饲料、水产品等领域。 | ||
主要技术内容 | 规定了维生素合成副产氯化钠的产品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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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9/24 16:46:28 | ||
*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于2025/9/24 16:46:28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9/24 16: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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