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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发布的T/GDWJ 034—2025《室内空气质量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WJ》制定。T/GDWJ 034—2025《室内空气质量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
2025年09月17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
登记证号 5144000051535502XB 发证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卫生经济研究、学术交流、会员继续教育与培训、技术服务、编印学术资料、知识普及宣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饶克俭
依托单位名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华盛大厦2305、2306、2307室 邮编 : 510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GDWJ 034—2025
中文标题   室内空气质量分级评价规范
英文标题   Specification for graded evaluation of indoor air quality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40.01 空气质量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N772 环境治理业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5月28日
起草人   冯文如、许姝丽、张伟、董光辉、黄德演、崔笛、陈纪文、徐骁、郭国强、谢润楠、吕嘉韵、林天骥、苗宇田、张周斌、张林琳、王秦、董小艳、钟国鸣、辛福民、魏延蔚、吕文姬、何蔚云、杨洁莹、陈文胜、张建鹏、何懿、陈田、唐剑辉、徐斌、叶理、程金平、赫磊、屠宇、傅惠、王小霞、王利、敖彩玲、熊莉华、林虹、付丽、郑峰、郭娟黎、朱昊、周小涛、王永、梁思哲、陈卿、张矗、黄伟乐、黄河海、刘爱平、鲁蕾、郑世杰、刘少芝、李慧茹、胡正兴、林晓苗、赖建欣、张秋丽、陈玉秀、刘方婕、陈少清、马奕林、邓红莲、谢燕红、何剑锋、陈增、李书燕、张磊、洪烈城、涂晓志、曾斤日、潘志斌、梁东梅、张广森、张敏、杨辟坚、钟苑芳、赵转地、李美莉、卢思佳、张映君、陈伟明、杨维域、梅亮、王丽平、余素素、朱晓婷
起草单位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卫生监督所)、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山大学、广东毓秀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州诗尼曼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采购与供应链协会、广东中星认证有限公司、广州童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胸科医院、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检验检测学会、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汕头检验检测学会、广州市白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州市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晨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卫康有害生物防制有限公司、广东宇华智环科技有限公司、中曙能环境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分级的评价指标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评价总则及计算方法。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9/17 11:17:25

*由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于2025/9/17 11:17:2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9/17 1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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