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质量协会自我承诺
江苏省质量协会发布的T/JSQA 220—2025《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玻璃纤维纱产品》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JSQA》制定。T/JSQA 220—2025《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玻璃纤维纱产品》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江苏省质量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江苏省质量协会
2025年09月0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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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苏省质量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814493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政策宣传、意见建议、理论研究、业务培训、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合作交流、编辑刊物、接收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顾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227号9楼 | 邮编 : 210027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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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JSQA 220—2025 | ||
中文标题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玻璃纤维纱产品 | ||
英文标题 | Greenhouse Gases—Quantification Methods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Glass Fiber Yar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81.040.01 玻璃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Q 36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1 生态保护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13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8月13日 | ||
起草人 | 赵颖峰、张玉洁、袁慧雯、吴永坤、赵越、楼超群、孙志强、张衢、李晋梅、刘媛、王晓、袁国栋、杨承沅、刘彬、梁峙、王雨、厉一丹、宣维栋、彭燏 | ||
起草单位 |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江苏苏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鑫管业(江苏)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玻璃纤维纱产品的产品碳足迹量化。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玻璃纤维纱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数据和数据质量、量化方法、数据质量评估、产品碳足迹量化报告等内容。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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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8/28 15:49:43 | ||
*由江苏省质量协会于2025/8/28 15:49:4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8/28 15: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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