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1066—2025《电力工业物业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1066—2025《电力工业物业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5年08月2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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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4008240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政策研究 国际交流 标准制定 可靠分析 质量服务 技能鉴定 咨询统计 定额编制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人才培训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昆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 邮编 : 10076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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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 1066—2025 | ||
中文标题 | 电力工业物业服务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01 服务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O8290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04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6月30日 | ||
起草人 | 谭诗念、徐斐、李璞贤、但志勇、王静、袁海龙、韦春霞、苏弘达、刘琛、申军、陆国梁、陈丽琼、冯素军、张爱民、张凯、王雪、陈扬、黄永彬、郭云松、金克华、伊敏、吕中旭、张湘伟、姚海燕、陈映珊、蔡岳 | ||
起草单位 | 南网物业管理(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大唐兴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国网湖北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澜沧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智园空间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工控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乐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工业物业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智慧物业、服务质量监督与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工业物业服务的管理活动。 注:电力工业物业服务的管理范围包括电力生产场所和非电力生产场所。电力生产场所包括风力发电场、光伏电站、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火电厂、核电厂、电力调度大楼/中心(调度机构)、输变电场站(变电站、换流站等)和相关输电线路等;非电力生产场所包括电力企业办公大楼(办公场所)、供电营业场所(营业厅/营业网点)、周转仓(物资仓库)、公寓、食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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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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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8/20 15:43:45 | ||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5/8/20 15:43:4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8/20 15: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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