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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学会自我承诺

  北京中医药学会发布的T/BJACM 010—2025《北京市中医医疗机构胸痛中心建设路径》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BJACM》制定。T/BJACM 010—2025《北京市中医医疗机构胸痛中心建设路径》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北京中医药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北京中医药学会
2025年08月14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北京中医药学会
登记证号 51110000500301766T 发证机关 北京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开展中医药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成果鉴评推广、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编辑专业刊物。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娜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甲七号123办公室 邮编 : 100005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BJACM 010—2025
中文标题   北京市中医医疗机构胸痛中心建设路径
英文标题   Construction Path of Chest Pain Center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Beijing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60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Q841 医院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8月15日
起草人   刘红旭、邢文龙、林谦、李军、张立晶、吴旸、霍艳明、赵福海、尚菊菊、来晓磊
起草单位   北京中医药学会心血管病专业委员会、北京市中医心血管介入质量控制与改进中心、北京市中医心血管病防治办公室、北京市胸痛中心联盟、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胸痛中心的建设目标是要建立“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急性胸痛患者送至具有救治能力的医院接受最佳治疗”的机制,通过整合现有各种人力、物力资源,优化诊治流程,提高治疗效率和效果。研究显示[4],中医医疗机构面临的就诊人群、医疗环境、救助特点不同于西医院,需要从中医院自身特性出发,加强中医优势内容的参与、充分重视老年人群的患病特点、重视急性胸痛救治中各种治疗措施的优化使用,达到西医治疗手段全面,中医特色优势突出,形成中西医结合、优势互补的有效救治中心。中医医疗机构胸痛中心的筹建需要体现中医内容、发挥中医优势、符合中医规范。为加强北京市中医医疗机构胸痛中心建设,参考《中国胸痛中心认证标准(第六版)》[5]、《胸痛中心建设标准》[6]制定本路径,分“筹备建设”“运行实施”“申报国家级”三个阶段实施,核心指标应做到持续改进,推动更多中医医疗机构申办国家级胸痛中心。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8/14 17:03:54

*由北京中医药学会于2025/8/14 17:03:5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8/14 17: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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