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904—2024《电化学储能装置传导式充电设备技术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904—2024《电化学储能装置传导式充电设备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5年08月1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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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4008240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政策研究 国际交流 标准制定 可靠分析 质量服务 技能鉴定 咨询统计 定额编制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人才培训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昆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 邮编 : 10076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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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 904—2024 | ||
中文标题 | 电化学储能装置传导式充电设备技术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20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20 电力供应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3月01日 | ||
起草人 | 郭鑫鑫、唐攀攀、郑陆海、刘耿、钱勇生、王亦聪、王健敏、顾金凤、曹书、牛磊、林伟、姜成亮、陈浩、吴广涛、张翔、高晶、刘金文 |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众德世纪(昆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杭州闪充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蔚来能源有限公司、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装置传导式充电设备(以下简称“储充设备”)的术语与定义、基本构成与分类、工作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带有电化学储能装置的传导式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供电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1000V AC或1500V DC,额定输出电压最大值为1500V DC,额定输出功率最大值小于500kW。 本文件不适用于电化学储能装置传导式充电设备将自身储能装置的电能或电动汽车的电能传输至供电网的工作模式,也不适用于电化学储能装置传导式充电设备接受电动汽车的电能,并将电能存储至储能装置的工作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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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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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8/13 15:23:04 | ||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5/8/13 15:23:0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8/13 15: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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