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780—2023《电站锅炉渣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780—2023《电站锅炉渣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5年08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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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4008240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政策研究 国际交流 标准制定 可靠分析 质量服务 技能鉴定 咨询统计 定额编制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人才培训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昆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 邮编 : 10076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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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 780—2023 | ||
中文标题 | 电站锅炉渣井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7.060.01 燃烧器、锅炉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1 电力生产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21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 | ||
起草人 | 王勇、孙晖、宋修奇、王希平、张光荣、常景彩、张都清、徐进良、李蜀生、徐党旗、刘衍卉、于永强、董信光、冯悦、李芳芳、战卫星、王杏、冷旭、任发才、赵方渊、陈建亮、于晓光、马志勋、贺坤泰、李林泉、武晶红、老茜林 | ||
起草单位 |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青达节能工程研究院(青岛)有限公司、山东大学、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华北电力大学、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青岛子登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华能临沂发电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山东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渣井的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等。 本文件适用于煤粉锅炉、生物质锅炉和垃圾炉排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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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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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8/11 19:06:47 | ||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5/8/11 19:06:4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8/11 19: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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