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768—2023《电动汽车充电站设施与服务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768—2023《电动汽车充电站设施与服务分级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5年08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4008240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政策研究 国际交流 标准制定 可靠分析 质量服务 技能鉴定 咨询统计 定额编制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人才培训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昆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 邮编 : 100761 |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 768—2023 | ||
中文标题 |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施与服务分级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20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41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21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 | ||
起草人 | 罗亮、刘博文、叶健诚、赵家骏、杨杰、冯源、袁海兵、马忠杰、武亨、曹世双、刘海东、韩好、雷康亮、高岩峰、王冰、薛一林、刁周玮、宋枭楠、王蕾、翟士清、彭鹏、杨志亮、刘洁、徐敏、段百齐、徐栋、张枫、石磊、王微、崔景瑞 | ||
起草单位 | 中认百链(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京创拓国际标准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飞凡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广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壳牌(中国)有限公司、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开迈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菲尼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安吉智电控股有限公司、摩炫(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设施与服务的评价维度与评价方式,包括充电站设施、运维、支付与客服、绿色节能的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机构实施对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评价,也适用于充电服务运营商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8/11 18:15:43 | ||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5/8/11 18:15:4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8/11 18:15:43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