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T/CEC 767—2023《电动汽车集成式非车载充电机技术条件》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EC》制定。T/CEC 767—2023《电动汽车集成式非车载充电机技术条件》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25年08月11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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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4008240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政策研究 国际交流 标准制定 可靠分析 质量服务 技能鉴定 咨询统计 定额编制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人才培训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昆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 邮编 : 10076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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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EC 767—2023 | ||
中文标题 | 电动汽车集成式非车载充电机技术条件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20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41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21日 | ||
实施日期 | 2023年11月21日 | ||
起草人 | 阳岳丰、刘敏敏、周丽波、刘博文、桑林、张萱、吴尚洁、白鸥、赵翔、惠琪、贺春、陈卓、朱洋洋、李志刚、刘振玉、吴效威、王冰、赵会 | ||
起草单位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国网智慧能源交通技术创新中心(苏州)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集成式非车载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构成、分类、功能要求、技术要求、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检验规范、运维。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传导式充电方式的电动汽车用集成式非车载充电机,其供电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1000Vac或1500Vdc,额定输出电压最大值为1250Vdc。 本文件不适应于20kW及以下的便携式非车载充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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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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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8/11 18:13:35 | ||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于2025/8/11 18:13:3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8/11 18: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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