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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自我承诺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发布的T/XMSSAL 0031—2025《供厦食品 花生油》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XMSSAL》制定。T/XMSSAL 0031—2025《供厦食品 花生油》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
2025年08月08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
登记证号 51350200MJB973434U 发证机关 厦门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领域调查研究、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咨询、会员培训和考察访问等服务,以及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相关事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伍修文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溪岸路98号三楼、二楼201-205室、211-213室 邮编 : 361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XMSSAL 0031—2025
中文标题   供厦食品 花生油
英文标题   Food for Xiamen—Peanut oil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200.10 动物和植物的脂肪和油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A012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01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8月01日
起草人   徐晓琴、林伟琦、吴亚凉、沈群红、贾玉珠、迟华忠、罗玉萍、李伟明
起草单位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佳格食品(厦门)有限公司、厦门新盛洲植物油有限公司、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代替T/XMSSAL 031—2021《供厦食品 花生油》。
本文件与T/XMSSAL 031—202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表2中铅(以Pb计)的限量值由“0.1”修改为“0.08”。
 ——将原4.4.1条中“应符合表2的规定”修改为“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同时应符合表2的规定”。
 ——将原4.4.2条中“应符合符合表3的规定”修改为“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同时应符合表3
的定”。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8/8 16:04:22

*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于2025/8/8 16:04:2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8/8 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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