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自我承诺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发布的T/XMSSAL 0031—2025《供厦食品 花生油》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XMSSAL》制定。T/XMSSAL 0031—2025《供厦食品 花生油》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
2025年08月08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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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350200MJB973434U | 发证机关 | 厦门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领域调查研究、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咨询、会员培训和考察访问等服务,以及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相关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伍修文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溪岸路98号三楼、二楼201-205室、211-213室 | 邮编 : 361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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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XMSSAL 0031—2025 | ||
中文标题 | 供厦食品 花生油 | ||
英文标题 | Food for Xiamen—Peanut oil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200.10 动物和植物的脂肪和油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2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8月01日 | ||
起草人 | 徐晓琴、林伟琦、吴亚凉、沈群红、贾玉珠、迟华忠、罗玉萍、李伟明 | ||
起草单位 |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厦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佳格食品(厦门)有限公司、厦门新盛洲植物油有限公司、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代替T/XMSSAL 031—2021《供厦食品 花生油》。 本文件与T/XMSSAL 031—202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表2中铅(以Pb计)的限量值由“0.1”修改为“0.08”。 ——将原4.4.1条中“应符合表2的规定”修改为“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同时应符合表2的规定”。 ——将原4.4.2条中“应符合符合表3的规定”修改为“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同时应符合表3 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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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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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8/8 16:04:22 | ||
*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于2025/8/8 16:04:2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8/8 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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