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的T/TAF 293—2025《物联网蜂窝通信模组与电信智能卡互通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AF》制定。T/TAF 293—2025《物联网蜂窝通信模组与电信智能卡互通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2025年08月0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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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0649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国际交流与合作 科技研究 业务培训 技术测试与评估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毅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 邮编 : 100032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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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TAF 293—2025 | ||
中文标题 | 物联网蜂窝通信模组与电信智能卡互通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for interoperability between IoT cellular communication modules and telecom smart card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050.01 电信终端设备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3 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7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7月07日 | ||
起草人 | 裴伯硙、曹龙涛、李晨光、韩梦梦、张倬尧、陈思呈、袁琦、张宏星、周鹏、朱旭东、张城、王雷、索国锋、熊辉、高纪、卢昭、李维成、龙迪、梁恒康 | ||
起草单位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中广瑞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兴瑞联科技有限公司、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移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物联网蜂窝通信模组与电信智能卡之间的互通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旨在确保蜂窝通信模组与电信智能卡间的协同工作,实现稳定通信,保障物联网设备的蜂窝网络连接能力和服务质量。由于蜂窝通信模组对电信智能卡的适配能力影响互通性目标的实现,本文件亦包括蜂窝通信模组与电信智能卡的兼容性要求,以确保蜂窝通信模组和电信智能卡具备必要的协议支持、指令解析和功能适配能力,从而实现稳定的网络连接和业务互通。本文件包括电气特性与通信参数、初始化、网络服务、基础信息查询等方面的互通性和兼容性要求及其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物联网蜂窝通信模组(简称“蜂窝通信模组”)产品和电信智能卡产品的研发、设计、测试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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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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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8/4 16:20:33 | ||
*由电信终端产业协会于2025/8/4 16:20:33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8/4 16: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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