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的T/EJCCCSE 524—2025《气化炉可燃气技术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EJCCCSE》制定。T/EJCCCSE 524—2025《气化炉可燃气技术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2025年08月05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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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4783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专业展览 国际交流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志敏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 | 邮编 : 10080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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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EJCCCSE 524—2025 | ||
中文标题 | 气化炉可燃气技术要求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5.160.30 气体燃料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520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3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8月30日 | ||
起草人 | 傅康、陈宝、王锋、陈晋。 | ||
起草单位 | 杭州欧博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欧博曼智慧能源装备(浙江)有限公司、巢湖市欧博曼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德欧博曼减碳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气化炉可燃气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生物质、可燃固废为原料,以空气为气化剂,经热解生成的可燃气体,用作居民燃气及工业生物燃气的场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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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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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8/1 15:30:14 | ||
*由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于2025/8/1 15:30:1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8/1 15: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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