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化促进会自我承诺
华夏文化促进会发布的T/HCPA 016—2025《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HCPA》制定。T/HCPA 016—2025《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华夏文化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华夏文化促进会
2025年07月28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华夏文化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12240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专业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展览展示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周鹏 |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一区4号楼三层302 | 邮编 : 100016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HCPA 016—2025 | ||
| 中文标题 |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规范 | ||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to School Education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8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16 | ||
| 国民经济分类 | R884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28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8月04日 | ||
| 起草人 | 常月红、秦丽莉、余艳梅、安夙、李荣坤、周晓英、黄嫄、张秀梅、陈月兰、钟锦立、莫娜、董明飞、黄晓茵 | ||
| 起草单位 | 华夏文化促进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会 |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非遗进校园活动的基本原则、项目选择要求、实施步骤、保障措施、评价与监督机制。适用于各类学校(含中小学、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校内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需求评估、项目筛选、课程融合、活动组织、实践训练、数字化体验、效果评估和持续改进。对校外培训机构或社会组织独立举办的非遗培训不适用。 | ||
| 主要技术内容 | 该标准包含核心框架、基本原则、项目选择要求、步骤实施、评价与监督等内容。 该标准通过系统化的流程设计、量化指标和灵活调整机制,确保非遗进校园活动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兼顾文化传承与教育创新的双重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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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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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7/28 23:02:55 | ||
*由华夏文化促进会于2025/7/28 23:02:5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7/28 23: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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