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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文化促进会自我承诺

  华夏文化促进会发布的T/HCPA 011—2025《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统一编码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HCPA》制定。T/HCPA 011—2025《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统一编码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华夏文化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华夏文化促进会
2025年07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华夏文化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1000005000112240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 专业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展览展示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鹏
依托单位名称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一区4号楼三层302 邮编 : 100016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HCPA 011—2025
中文标题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统一编码指南
英文标题   Guidelines for Unified Coding of Representative Inheritor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 China
国际标准分类号   97.195
中国标准分类号   A24
国民经济分类   R884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7月23日
起草人   常月红、李荣坤、安夙、周晓英、秦丽莉、余艳梅、黄嫄、张秀梅、陈月兰、钟锦立、莫娜、董明飞、黄晓茵。
起草单位   华夏文化促进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遗传承人的编码格式、编码原则、代码定义以及生成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非遗传承人的统一编码,包括个人和群体,关联十大门类非遗项目,以及国家级至县级四个保护级别。 本标准不涉及非遗项目本身或其他相关实体的编码(参见T/HCPA 010-2025《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统一编码指南》)。
主要技术内容   关键术语
代表性传承人:经认定,承担项目传承的个人或群体。
编码格式: [项目编码]-[传承人级别代码]-[传承人序号]-[类型后缀]
级别代码:G(国家级)、S(省级)、C(市级)、X(县级)。
类型后缀:I(个人)、T(群体)。

编码原则(简要)
唯一性:组合不重复。
稳定性:分配后不变,除升级。
规范性:基于项目编码。
扩展性:支持新增类型。
管理:机构分配维护。

编码格式
格式:项目编码 + - + 级别 + - + 序号(0001起) + - + 类型。
示例:G-110101-01FL-0001-P-G-0001-I(国家级民间文学项目国家级个人传承人)。

生成规则(简要)
确定项目编码。
选级别代码。
分配序号。
选类型后缀。
升级:更换级别,序号可选保留。冲突:上级仲裁。数据库:用作关联键。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7/16 3:31:21

*由华夏文化促进会于2025/7/16 3:31:2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7/16 3: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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