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自我承诺
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发布的T/QDAIIA 012—2025《港口人工智能理货基本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QDAIIA》制定。T/QDAIIA 012—2025《港口人工智能理货基本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2025年07月1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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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70200MJD8069474 | 发证机关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业务范围 | 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制定有关产业政策、法规及标准,产业资质审核,组织人才培训和推荐,举办专题调研、技术讲座、创新设计、产业论坛、产业竞赛、产业赋能、会展招商、座谈沙龙、企业合作交流;承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符合本会宗旨的相关其他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欢欢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80号E1楼305/306 | 邮编 : 266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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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QDAIIA 012—2025 | ||
中文标题 | 港口人工智能理货基本要求 | ||
英文标题 | Basic requirements for por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ally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220.40 水路运输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52 水上货物运输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8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7月15日 | ||
起草人 | 吴宇震、魏志强、代伟军、郭乙运、殷波、王晋、张立峰、舒振宇、管辉、穆连军、华敬波、杨治杏、唐露、张德文、陈硕、贾磊、王晓婷 | ||
起草单位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国家信息中心、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家口分公司、青岛前湾西港联合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山东极视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港口人工智能理货的基本原则、业务规程及功能矩阵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港口智能理货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和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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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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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7/8 11:25:47 | ||
*由青岛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于2025/7/8 11:25:47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7/8 11: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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