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T/CISA 471—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SA》制定。T/CISA 471—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2025年07月0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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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1144C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业务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姜维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6号 | 邮编 : 10071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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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ISA 471—2024 | ||
中文标题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05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11 炼铁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1月01日 | ||
起草人 | 聂俊军、李子坤、吕军、李拥军、郭跃华、韩团辉、王晓远、史慧恩、孙忠明、侯荣、杨胜、杜永红、成常杰、王晓臣、陈敏、严骏、王立强、冯晶、沈剑锋、白胜伍、王莹春、王瑞丹、石明朋、金子彧 | ||
起草单位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京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产品碳足迹报告、产品碳足迹声明。 本文件适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如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硅炭、炭复合氧化亚硅和硬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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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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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7/3 16:05:05 | ||
*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于2025/7/3 16:05:0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7/3 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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