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T/CISA 473—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冶金焦炭》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SA》制定。T/CISA 473—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冶金焦炭》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2025年07月03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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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1144C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业务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姜维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6号 | 邮编 : 10071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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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ISA 473—2024 | ||
中文标题 |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冶金焦炭 | ||
英文标题 | Greenhouse gas Quantitative methods and requirements for 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Smelter cok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5.160.10 固体燃料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11 炼铁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1月01日 | ||
起草人 | 张爽、李拥军、王小干、郭跃华、王明登、史慧恩、张明明、宫成云、张海峰、李亚娜、徐秀丽、林滔、张利军、高明星、栾玉元、甘秀石、吴建中、迟桂友、王晓臣、李献宏、魏东旭、许为、董明、钱伟、梅亚光、林力、宋志浩、王可、王美婷、邢梅峦、郭晓松、王岩、李东涛、钱虎林、师晋恺、孙占龙、霍英斌、李怀亮、韩群亮 | ||
起草单位 | 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商品交易所、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利源集团燃气有限公司、沂州科技有限公司、鞍钢集团钢铁研究院、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首钢技术研究院、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煤焦化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兴高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冶金焦炭产品碳足迹量化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量化目的、量化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结果解释、产品碳足迹比较、产品碳足迹绩效追踪、产品碳足迹报告和产品碳足迹声明等。 本文件适用于冶金焦炭的产品碳足迹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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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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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7/3 11:08:16 | ||
*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于2025/7/3 11:08:1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7/3 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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