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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自我承诺

  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发布的T/TSSP 56.5—2025《贵州特色食品 花溪牛肉粉 第5部分:酸菜》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SSP》制定。T/TSSP 56.5—2025《贵州特色食品 花溪牛肉粉 第5部分:酸菜》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
2025年06月27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520000308784155C 发证机关 贵州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一)开展宣传策划、咨询服务等活动;  (二)开展理论研究和探索,经政府授权或委托制定特色产业行业发展规范、行业标准;  (三)开展国际、省际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推动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推进品牌战略,形成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   (五)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宣传品,建立和管理信息网络; (六)承担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华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金融城MAX.B座5楼 邮编 : 550004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TSSP 56.5—2025
中文标题   贵州特色食品 花溪牛肉粉 第5部分:酸菜
英文标题   Guizhou ecological specialty foods—Huaxi niurou fenraw materials - Part5:Sauerkraut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80.20 蔬菜及其制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X26
国民经济分类   C146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5月10日
起草人   陈朝军、王辉、王成财、李文馨、宋伟、张世涛、罗沙、罗婧文、王瑜、王雪雅、王梅、尹立昊、李立郎、邓茹月、陈旭、张想、张洁、张峥嵘、张朝举、陈晓宇、王智旺、陈丽、王守强、张文锋、柳益、郭素娟
起草单位   贵州省生物技术研究所、贵州花溪牛肉粉产业发展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贵州省辣椒研究所、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贵州省水稻研究所、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乌蒙贵品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省黔南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酸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十字花科青菜为主要原料,原料经预处理、杀青,添加食盐进行盐渍发酵后经加工、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酸菜。
主要技术内容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酸菜
以十字花科青菜为主要原料,原料经预处理、杀青,添加食盐进行盐渍发酵后经加工、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酸菜。
4  要求及检验方法
4.1  原辅料要求
4.1.1  青菜
应符合GB/T 8854、GB 2762、GB 2763的规定。
4.1.2  食用盐
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4.1.3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
4.1.4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和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物质。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酸菜叶呈淡黄色至深黄褐色,酸菜心呈玉白色至微黄色。 将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用玻璃棒搅拌铺平,闻其气味,观察其色泽和形态, 用玻璃棒蘸取适量样品,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特有的酸味、香气,用水投洗后酸香味无明显减弱。不得有其他异味。 
形  态 组织致密,质地脆嫩,手触应有韧感。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检测方法
 酸菜(包) 
总酸(以乳酸计)/(g/100g) ≥0.5 GB 12456
砷(以As计)/(mg/Kg) ≤0.5 GB 5009.11
铅(以Pb计)/(mg/Kg) ≤0.5 GB5009.12
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 ≤16 GB 5009.33
亚硫酸盐(以SO2计)/(mg/Kg) ≤30 GB 5009.34
4.4  微生物限量
4.4.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中即食果蔬制品(含酱腌菜类)的规定。
4.4.2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00 GB 4789.3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4.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6  农药残留量、真菌毒素限量、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3、GB 2761、GB 2762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7  食品添加剂
4.7.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
4.7.2  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
4.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6/27 21:30:09

*由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于2025/6/27 21:30: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27 2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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