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自我承诺
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发布的T/TSSP 056.1—2025《贵州特色食品 花溪牛肉粉 第1部分:米粉》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SSP》制定。T/TSSP 056.1—2025《贵州特色食品 花溪牛肉粉 第1部分:米粉》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
2025年06月27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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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520000308784155C | 发证机关 | 贵州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一)开展宣传策划、咨询服务等活动; (二)开展理论研究和探索,经政府授权或委托制定特色产业行业发展规范、行业标准; (三)开展国际、省际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推动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推进品牌战略,形成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 (五)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宣传品,建立和管理信息网络; (六)承担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金融城MAX.B座5楼 | 邮编 : 550004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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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TSSP 056.1—2025 | ||
中文标题 | 贵州特色食品 花溪牛肉粉 第1部分:米粉 | ||
英文标题 | Guizhou ecological specialty foods—Huaxi beef rice noodlesraw materials - Part 1: Rice noodles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20.10 肉和肉制品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X11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43 方便食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28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10日 | ||
起草人 | 邓茹月、王新林、王辉、罗婧文、宋伟、张世涛、罗沙、王成财、李文馨、陈朝军、王雪雅、罗文上、王梅、尹立昊、陈旭、张想、王瑜、李立郎、张朝举、陈晓宇、张洁、张峥嵘、王智旺、郭素娟、柳益 | ||
起草单位 | 贵州粉龙王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省水稻研究所、贵州省生物技术研究所、贵州花溪牛肉粉产业发展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天然产物研究中心、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贵州省辣椒研究所、贵州省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贵州金晨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麻江县明洋食品有限公司、贵州医科大学、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米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及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经浸泡、磨粉或打浆,添加或不添加食用淀粉类原料,再经混合或不混合、混浆或不混浆、均质或不均质、高温熟制、成型、冷却、剪粉或不剪粉、冷冻或不冷冻、老化或不老化、解冻或不解冻、松丝、真空或不真空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米粉(米皮) | ||
主要技术内容 | DBS 52/051、DBS 52/062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米粉(米皮) 以大米为主要原料(大米用量≥90%,食用淀粉用量<10%),经清理、浸泡、磨浆、熟制成型等传统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3.2 调制米粉(米皮) 以大米为主要原料(大米用量≥70%,食用淀粉用量<30%),经清理、浸泡、磨浆、熟制成型等传统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4 产品分类 4.1 水煮型米粉(米皮) 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经清理、浸泡、磨浆、熟制成型等传统工艺加工制成的水分≤16.0 g/100g的产品。 4.2 冲泡型米粉(米皮) 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经清理、浸泡、磨浆、熟制成型等传统工艺加工制成的水分在20.0~50 g/100g的产品。 5 要求及检验方法 5.1 原辅料要求 5.1.1 大米 应符合GB/T 1354、GB 2715 的规定,其中碎米指标不作要求。 5.1.2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1.3 食用淀粉 应符合GB 31637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5.1.4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和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物质。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均匀一致。 取适量试样置于干净的白瓷盘中, 观察色泽、外观形态和杂质,闻其 气味,品尝其滋味(非即食类需熟 制后进行检验)。 外观 具有产品应有的形状,均匀一致,表面光滑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霉味及其他异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的杂质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煮型米粉 冲泡型米粉 水分/(g/100g) ≤ 16.0 20.0~50.0 GB 5009.3 蛋白质(以干基计)/(g/100 g) ≥ 6.0(4.0a) GB 5009.5 铅(以Pb 计,以干基计)/(mg/Kg) ≤ 0.2 GB 5009.12 酸度/(°T) ≤ 2.0 GB 5009.239 a 仅适用于调制米粉(米皮) 5.4 微生物限量 5.4.1 水煮型米粉(米皮)、水煮型调制米粉(米皮)微生物限量不作要求。 5.4.2 冲泡型米粉(米皮)、冲泡型调制米粉(米皮)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限量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b/(CFU/g) 5 2 10000 10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b/(CFU/g) 5 2 10 100 GB 4789.3 沙门氏菌/(/25 g) 5 0 0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GB 4789.10 霉菌b(CFU/g) ≤ 1000 GB 4789.15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b仅适用于方便食品型预包装冲泡型米粉(米皮)、冲泡型调制米粉(米皮) 5.5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5.6 农药残留量、真菌毒素限量、其他致病菌和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3、GB 2761、GB 29921、 GB 2762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5.7 食品添加剂 5.7.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 5.7.2 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5.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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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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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6/27 21:01:16 | ||
*由贵州省特色食品产业促进会于2025/6/27 21:01:16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27 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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