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发布的T/GDCQMA 008—2025《温和型无刺激卸妆油》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CQMA》制定。T/GDCQMA 008—2025《温和型无刺激卸妆油》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2025年06月2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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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MJK802578U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政策宣传,反映行业诉求,提出政策与建议;承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委托授权,进行产品质量调查、认证评估、标准制定;产品技术开发、评优,检测服务;举办展会;咨询及会员培训考证;电子和书刊编辑与信息发布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杜洪 | ||
依托单位名称 |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鹤边细鹏岭路200号 | 邮编 : 51044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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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CQMA 008—2025 | ||
中文标题 | 温和型无刺激卸妆油 | ||
英文标题 | Gentle non-irritating cleansing oil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Y 42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24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6月25日 | ||
起草人 | 王聪、袁旻嘉、卢永波、张申俊、邓丽超、杜洪、徐泽兵、李琦、陈金文、陈兆鑫、黄建平 | ||
起草单位 |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上海其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博溪通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诗妃化妆品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温和型无刺激卸妆油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卸除面部、眼部彩妆,清洁皮肤污垢为主要目的液体油剂型产品(不含儿童产品)。 | ||
主要技术内容 |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定义 3.1 卸妆油 3.2 温和(无刺激) 4 基本要求 4.1 原料要求 4.2 配方要求 4.3 包装材料要求 4.4 生产要求 5 技术要求 5.1 感官、理化指标 5.2 微生物指标 5.3 有害物质指标 5.4 安全性指标 5.5 功效指标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试验方法 6.2 理化试验方法 6.3 微生物试验方法 6.4 有害物质试验方法 6.5 安全性评价 6.6 功效评价 6.7 净含量 7 检验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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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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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6/24 16:18:30 | ||
*由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于2025/6/24 16:18:3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24 16: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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