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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自我承诺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发布的T/GDCQMA 008—2025《温和型无刺激卸妆油》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CQMA》制定。T/GDCQMA 008—2025《温和型无刺激卸妆油》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2025年06月24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登记证号 51440000MJK802578U 发证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政策宣传,反映行业诉求,提出政策与建议;承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委托授权,进行产品质量调查、认证评估、标准制定;产品技术开发、评优,检测服务;举办展会;咨询及会员培训考证;电子和书刊编辑与信息发布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杜洪
依托单位名称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
通讯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鹤边细鹏岭路200号 邮编 : 51044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GDCQMA 008—2025
中文标题   温和型无刺激卸妆油
英文标题   Gentle non-irritating cleansing oil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CCS Y 42
国民经济分类   C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4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起草人   王聪、袁旻嘉、卢永波、张申俊、邓丽超、杜洪、徐泽兵、李琦、陈金文、陈兆鑫、黄建平
起草单位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上海其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博溪通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诗妃化妆品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温和型无刺激卸妆油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以卸除面部、眼部彩妆,清洁皮肤污垢为主要目的液体油剂型产品(不含儿童产品)。
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与定义
  3.1  卸妆油
  3.2  温和(无刺激)
4  基本要求
  4.1  原料要求
  4.2  配方要求
  4.3  包装材料要求
  4.4  生产要求
5  技术要求
  5.1  感官、理化指标
5.2  微生物指标
5.3  有害物质指标
5.4  安全性指标
5.5  功效指标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试验方法
  6.2  理化试验方法
  6.3  微生物试验方法
  6.4  有害物质试验方法
  6.5  安全性评价
  6.6  功效评价
  6.7  净含量
7  检验规则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6/24 16:18:30

*由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于2025/6/24 16:18:30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24 16: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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