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医药学会自我承诺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T/CACM 1645—2025《中医随机对照试验临床证据元数据》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CM》制定。T/CACM 1645—2025《中医随机对照试验临床证据元数据》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中医药学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5年06月24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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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55-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书刊编辑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国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 | 邮编 : 100029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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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ACM 1645—2025 | ||
中文标题 | 中医随机对照试验临床证据元数据 | ||
英文标题 | Metadata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s evidence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9 其他卫生活动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4月15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4月15日 | ||
起草人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宏勇、孙卫强、吴大嵘、许吉、郭新峰、韩东燃、李玲、葛龙、袁敏、张洋、马琳。 | ||
起草单位 |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广东省中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医学院、兰州大学。 |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中医随机对照试验临床证据元数据的框架、子集、元素和置标方案等。 本文件适用于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临床科研机构、中医临床数据处理机构、中医循证医学计算机软件开发机构及中医循证科研人员、中医循证教学人员、中医临床证据采集者、中医临床证据分析者、中医循证医学计算机软件开发者、政策管理制定者等用来进行中医随机对照试验临床证据元数据的标准化。 | ||
主要技术内容 |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 4 原则和构成 3 4.1 原则 3 4.2 构成层次 3 4.3 元数据子集 4 5 元数据的描述方法 4 5.1 摘要表示 4 5.2 数据字典 7 5.3 元数据的置标和 Schema 描述 7 6 中医随机对照试验临床证据元数据摘要表示 8 6.1 一般信息子集 8 6.2 证据来源子集 10 6.3 临床资料子集 18 6.4 试验设计子集 27 6.5 分组干预子集 32 6.6 结局指标子集 42 附录A(规范性) 中医随机对照试验临床证据元数据的数据字典形式 49 附录B(资料性) 中医随机对照试验临床证据元数据置标示例—XML 72 附录C(资料性) 中医随机对照试验临床证据元数据置标示例—JSON 81 参考文献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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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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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6/24 15:12:02 | ||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于2025/6/24 15:12:0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24 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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