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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自我承诺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发布的T/EERT 060—2025《象鼻兰野外回归与监测技术规程》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EERT》制定。T/EERT 060—2025《象鼻兰野外回归与监测技术规程》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2025年06月23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登记证号 513300003217020899 发证机关 浙江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 贯彻方针政策、咨询与培训、技术推广与创新、国际交流、承办政府委托的有关事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胡芬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07号 浙江省职工服务中心9层906室 邮编 : 310012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EERT 060—2025
中文标题   象鼻兰野外回归与监测技术规程
英文标题   Technical rules for reintroduction and Monitoring of Phalaenopsis zhejiangensis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A051 农业专业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起草人   张宏伟、夏国华、郭瑞、代英超、雷倩、程樟峰、章叔岩、陈巧儿、童根平、徐雷、赵明水、蒋琦、金孝锋、何安国、陈康民、胡芬、董可羽、周杭、宋永泉、胡璐、戴仲咪、刘丽君
起草单位   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象鼻兰野外回归与监测,其他兰科附生植物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象鼻兰(Phalaenopsis zhejiangensis)野外回归及后续监测管护的术语和定义,野外回归实施条件、野外回归地选择、野外回归准备、野外回归定植、回归管护与监测、回归成效评价、技术模式图及档案管理等。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6/20 10:27:15

*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于2025/6/20 10:27:1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20 10: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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