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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自我承诺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发布的T/CIVEE 006—2025《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载监控设备数据采集要求》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IVEE》制定。T/CIVEE 006—2025《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载监控设备数据采集要求》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
2025年06月18日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
登记证号 51440100MJK8932111 发证机关 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业务范围 参与业界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制定;筛选对产业有重大作用项目产业化;组织会展、招商、技术合作交流;培训与咨询。(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叶丽翔
依托单位名称 广州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汽车科技大楼7楼715室 邮编 : 510000
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IVEE 006—2025
中文标题   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载监控设备数据采集要求
英文标题   Data Acquisition Requirements for Intelligent Networked Vehicle (Automated Driving) Vehicle Mounted Monitoring Terminal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T40
国民经济分类   G544 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实施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起草人   陈升东、徐艳民、程元晖、叶扬韬、梁华斌、郭贵城、卢仲康、张红伟、刘益阳、钟华、曹成涛、史兴、罗文彬、邹昶、吴琼、颜文俊、张新海、龚建伟、高连军、齐建永、吴冬升、姚黎、杨升振、吴征明、敬志红、唐正、胡宗梅、李连运、梁家通、宋丽鹤、陈浩、高宏超、李杰、黄烨华、何铭健、郭小辉、杨义、彭伟、赵兴华、席军强、何刚、王传奇、李基甫、周茂杨、孙莲莲、张荣秀。
起草单位   广州软件应用技术研究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海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广州市公共交通数据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华工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广州小马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文远知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祺宸科技有限公司、阿波罗智行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沃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警官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国鉴征鸿(广东)科技有限公司、北理慧动(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兴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运营中心、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在广州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运营的车辆上使用的车载监控设备。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载监控终端数据采集要求,并描述了相应的数据采集内容、技术要求、采集方式等。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标准公告
  标准发布公告 2025/6/18 16:15:32

*由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于2025/6/18 16:15:32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18 16: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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