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自我承诺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发布的T/UNP 672—2025《无人机智能库房》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UNP》制定。T/UNP 672—2025《无人机智能库房》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
2025年06月13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
| 团体名称 |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 |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0331X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政策研究、国际合作、业务培训、展览展示、信息交流、咨询服务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栩男 |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 | 邮编 : 100007 | |
| 标准详细信息 |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 标准编号 | T/UNP 672—2025 | ||
| 中文标题 | 无人机智能库房 | ||
| 英文标题 | Intelligent depot of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55.220 |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990 其他仓储业 |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20日 |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5月20日 | ||
| 起草人 | 杜志强、关元庆、杜泽雨、曹振华、王凯、杜克强、李玉珊、杜晓辉、黄丽巧、李同谦、俞敏波 | ||
| 起草单位 | 苏州云硕集仓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邦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三门峡云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金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丝路六合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永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硕长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应敏科技有限公司 | ||
| 范围 |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聚焦无人机智能库房,规定总体要求、技术要求、检测及验收。总体要求含因地制宜等建设原则,分基本型、加强型、智能型三类库房。技术要求有温湿度 10℃-28℃且≤60% 等基本条件,除湿、加热等设备设施参数,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模块。检测涵盖建设、区域、设备设施和系统功能。验收包括建筑结构、环境设施、消防电气系统、智能化功能测试及文档审查,确保库房安全规范运行。 |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 标准公告 | |||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6/13 22:42:54 | ||
*由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于2025/6/13 22:42:54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13 22: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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