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自我承诺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的T/EJCCCSE 445—2025《信息技术大数据共享运维服务操作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EJCCCSE》制定。T/EJCCCSE 445—2025《信息技术大数据共享运维服务操作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2025年06月16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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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4783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专业展览 国际交流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志敏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 | 邮编 : 100801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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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EJCCCSE 445—2025 | ||
中文标题 | 信息技术大数据共享运维服务操作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02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40 运行维护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12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7月11日 | ||
起草人 | 单琦、张争光、杨珂、张秋佳、王珊珊、李元恺、李斌、徐鹏人、徐旭东、郭守宏、赵邈、曹锦洪、刘连杰、李鹏飞、原媛、李平、刘文欣、周振科、郑利武、何瑞、施华钧、杨鑫、陈斌、徐泽辉、夏志成、叶晓婧、沈立、陆天雄、洪涛、何冲、包杰、张彬、徐国通、田斐、刘炳霄、丁志强、屈台洪、林建新、袁峰、霍宝锋、陈琨、郝琼伟。 | ||
起草单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珩铱科技有限公司、友城科讯(杭州)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大学滨海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建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选哲软件有限公司、杭州元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昊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珉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企行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麦科斯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伏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安易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安诺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浙江南斗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方大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供应链管理研究所、广东高智认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信息技术大数据共享运维服务操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组织、服务内容、服务验收和服务安全相关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信息技术大数据共享运维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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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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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6/13 13:13:45 | ||
*由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于2025/6/13 13:13:45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13 13: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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