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梯行业协会自我承诺
辽宁省电梯行业协会发布的T/LNSDT 005—2025《住宅老旧电梯残余价值评估程序》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LNSDT》制定。T/LNSDT 005—2025《住宅老旧电梯残余价值评估程序》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辽宁省电梯行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辽宁省电梯行业协会
2025年06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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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辽宁省电梯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210000MJ280022X5 | 发证机关 | 辽宁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反映行业诉求,开展行业调研,制定行业标准、发展规划;开展技术交流、业务培训及咨询服务;接受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开展产品检测检验、评估鉴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培强 | ||
依托单位名称 | 无 | ||
通讯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28-28号(A-1504/1505) | 邮编 : 110000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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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LNSDT 005—2025 | ||
中文标题 | 住宅老旧电梯残余价值评估程序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1.140.90 电梯、自动扶梯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7月10日 | ||
起草人 | 陈爱静、罗海彬、余学超、王宏伟、张建、郝玉昌、薛正元、刘林、宋天吉、鲍常涛、梅家旺、曾繁奇、王明慧、彭飞、康云龙 | ||
起草单位 | 沈阳市电梯安装维保技术协会、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三洋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辽宁菱越电梯有限公司、戈尔电梯(沈阳)有限公司、沈阳市蓝光机电销售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区域内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前对老旧电梯残余价值的评估。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确立了住宅老旧电梯残余价值评估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流程内容和方法。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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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6/12 13:59:21 | ||
*由辽宁省电梯行业协会于2025/6/12 13:59:2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12 13: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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