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发布的T/CCTAS 221—2025《道路货运承运人风险评价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CTAS》制定。T/CCTAS 221—2025《道路货运承运人风险评价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2025年06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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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6011N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余卓民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6-7层 | 邮编 : 10005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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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CTAS 221—2025 | ||
中文标题 | 道路货运承运人风险评价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220.20 道路运输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43 道路货物运输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7月01日 | ||
起草人 | 张学民、聂尚君、陈晓旭、臧朋波、秦志达、刘艳龙、刘亚锋、王智强、王路石、牛斌、华国伟、白瑞亮、尚尔斌、陈功锐、李阳、程可可、史元政、侯立刚、曲源、李双、朱静伟、王须峦、刘云飞、李培伟、易礼艳、庞建中、刘小明、秦津娜、曾琼靓、杨智超、柳松楠、高志刚、邓雪、李亮、孙飞、汤鲁飞、郭海龙、程舒秋、王勇。 | ||
起草单位 | 中车汇融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中车物流有限公司、南京中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南京福佑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铎风险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津通华源(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储智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宁物流有限公司、北京汇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盛世华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华蒙新联(内蒙古)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蒙古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宝信绿色产业链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山东岱岳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西安向南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汤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和众奥顺达物流有限公司、河南脱颖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凌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必要性:道路货运行业市场规模大、主体多、经营分散,企业规模、能力、技术差异大,建立本评价规范有利于客观公正的开展评价,推动道路货运企业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2.可行性:相关办法规定总质量12吨以上营运货车必须安装带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使本规范实施具备客观性、可行性。 3.适用性:指标客观、真实,采取量化评价方法。 4.目标、意义、方法:从公共管控平台和企业自身可取得评价数据结果,以开展评价和企业自评提升道路货运安全管理水平。 5.技术特点及相关实验:采用可量化评价企业数据及车辆公共管控平台数据进行量化评价,客观、准确、方便,避免传统定性评价方法不足,评价规范经过企业实际数据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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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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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6/12 10:37:51 | ||
*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于2025/6/12 10:37:51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12 10: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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