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自我承诺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发布的T/CCTAS 218—2025《智能空轨货运交通系统设计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CTAS》制定。T/CCTAS 218—2025《智能空轨货运交通系统设计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2025年06月12日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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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6011N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余卓民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6-7层 | 邮编 : 100053 |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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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CCTAS 218—2025 | ||
中文标题 | 智能空轨货运交通系统设计规范 |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220.01 运输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810 多式联运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10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07月01日 | ||
起草人 | 王海腾、刘爱文、孙博、王宝磊、黄靖宇、王全虎、梅琨、姚雄、向正新、彭瑞瑄、柯晓乐、程弓、刘志强、于城、陈仙喜、苏利杰、雷青平、彭万祥、殷健、李永翠、张峰、陶奇、郭小农、李晓霖、张洋、魏凡超、陈章、尚全邦。 | ||
起草单位 | 武汉中车智能运输系统有限公司、中车长江运输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青岛新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济大学、中车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车重庆智慧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智能货运空轨已完成各子系统技术研究工作,并已在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厂内建成中试线一期、二期工程,在青岛港前湾自动化码头建成智空轨集疏运系统示范线,安全运行3年。 智能货运空轨采用悬挂式单轨技术在货运领域属于世界首创,尚未形成相关行业标准,该标准的制定有利于填补我国在货运空轨领域的空白,有助于推动各种交通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货运空轨交通在国内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智能货运空轨的集运车辆在专用路权的高架轨道上运行,集全自动运行、自动感知、精准定位、自动装卸、智能运维等功能于一体实现货物运输智能控制的交通方式,可应用于城市、港口、口岸、园区、物流中心等场景,有力支撑交通强国发展战略,指导并规范货运空轨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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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查看 |
标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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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发布公告 | 2025/6/12 10:08:09 | ||
*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于2025/6/12 10:08:09在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最后修改时间:2025/6/12 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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